一、招標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18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富民縣人民醫院(采購人)的委托,對富民縣人民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采購資金已經落實,歡迎具有相應生產和供貨能力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招標概況2.1招標編號:KM15102-0101 2.2招標范圍,血液透析機(本項目允許進口產品參與投標),具體內容及要求如下:
項目預算65萬元。 2.3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 2.4 交貨地點:用戶指定地點。 2.5交貨方式:落地交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2 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效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經營范圍與所投內容相符,經營范圍中涉及國家專項審批的,應具備有效的許可證或資質證,所投產品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和法規,提供的所有產品(包括配件)必須是正規渠道全新的原裝正品,外觀及內在品質良好; 3.4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5如果為代理商或經銷商進行投標,必須具有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或長期代理證書; 3.6 財務狀況證明文件,內容可為近三個月內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資金存款證明或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7 投標人須提供繳稅所屬時間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前任意2個月的稅務局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復印件或稅務局出具納稅情況的相關證明; 3.8 投標人須提供繳費所屬時間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前任意2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繳款書復印件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復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繳款證明; 3.9 提供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10如果投標貨物為進口品牌,必須同時出具原產地證明書(含中文版)和中國海關提供的同種型號的同類產品的報關單; 3.11具備相應的維護保養能力(包括擁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貨物的備件、專用設備和技術人員); 3.1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意事項: 1.投標人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或投訴,可在法定期限內向招標人或者富民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提出,若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監督部門:富民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監督電話:0871-68855539 2.投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向招標人提供由檢察機關出具的自本招標公告發布日前三年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未提供的,視為放棄中標資格. | ||||||||||||
四.采購文件的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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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6-01-13 09:35 至 2016-01-19 17:00 (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昆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www.kmggzy.com),憑企業數字證書(USBKEY)在網上獲取電子采購文件及其它采購資料;未辦理企業數字證書(USBKEY)的企業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認證的要求,辦理企業數字證書(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完成注冊通過后,便可獲取采購文件,此為獲取采購文件的唯一途徑。 | ||||||||||||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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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6-02-16 09:00。 | ||||||||||||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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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采購網、昆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 ||||||||||||
七.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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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富民縣人民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