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18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羅平縣地震局的委托,擬對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的羅平縣地震局震情會商與互聯互通技術系統建設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一、采購編號:旺招字:LP2016-046
二、采購項目名稱:羅平縣地震局震情會商與互聯互通技術系統建設采購項目
三、資金來源:省、市專項資金
四、采購內容及具體要求:
1、本次采購按競爭性談判文件中所列技術參數、規格質量、配置數量為基本要求。關鍵技術要求滿足或優于競爭性談判文件所列技術標準,非關鍵技術允許有一定偏離(但應符合國家、行業或專業標準)。
2、采購預算總價:181960元。
3、項目概況
羅平縣市區互聯互通項目會議室面積55平方米(長11米*5米),項目包括視頻會議系統、數字會議系統、顯示系統、圖像工作站、配套環境等。
4.功能及技術要求
按照《云南省州市縣區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建設指南》的要求進行建設,預留與市、縣應急辦。
4.1.視頻會議系統
視頻會議技術標準與設備選型必須確保與中國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以及市地震部門之間的互聯互通。
視頻會議系統應滿足震情會商、日常應急演練、視頻聯調,震后災情獲取通報、前后方指揮調度等工作需求。
(1)基本功能
l 具備遠程視頻會議連接和控制功能;
l 具備視頻、音頻、雙流等信號控制和處理功能;
l 具備呼叫和其他會議管理功能;
l 具備跨網段(兩個網段)組會連接和管理功能。
(2)系統組成
主要由視頻會議終端設備、及相關配套設備組成。根據需要還可選配其他輸入(會議語音、視頻)、輸出設備(顯示及打印系統),如:包括攝像機、圖像顯示設備、編輯導演設備、監控管理系統等。
4.2.數字會議系統
數字會議系統應具備會議發言、攝像、擴聲、顯示、自動跟蹤等功能,實現州市地震應急指揮中心音視頻信號導播調度、調整、輸入輸出控制。
(1)基本功能
l 建設標準遵循GYJ25-85《廳堂擴聲系統聲學特性指標》,GB/T4959-1995《廳堂擴聲特性測量法》
l 發言單元(麥克風)的數量由建設單位依據自身情況確定,應滿足會議需求;
l 具備會場基本音頻輸入輸出功能;
l 音頻系統具備良好的拾音效果、聲感指向性強、抗干擾性能好,并具有極小的反饋;
l 具備音頻輸入輸出精準控制功能;
l 具備良好的擴展性,可與視頻會議系統無縫集成。
(2)系統組成
主要由發言單元、控制單元、音頻及擴聲單元、功率放大器、調音臺及相關配套設備組成。設備包括音響、話筒、調音臺、功放機等。
4.3.顯示系統
顯示系統根據縣市區需求,具備多制式信號顯示(震有視頻矩陣配合)、動態預覽(專用軟件配合)等功能,實現市局會議信號源及本地視頻源輸出及綜合展示。
(1)基本功能
l 實現多(單)路、多制式信號顯示功能;
l 要求顯示系統分辨率高(每屏分辨率1920*1080像素),顯示清晰、穩定,無拖尾,切換無閃爍。
(2)系統組成
主要由大屏幕/液晶電視等相關配套設備組成。
4.4.數據運算系統(圖形工作站)
數據運算系統應滿足州市指揮技術系統各類數據運算、網絡運行、圖紙資料輸入輸出等功能,提供各類軟件系統正常運行的硬件平臺。
(1)基本功能
l 網絡綜合布線應符合《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GB50174-2008)、《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07)、《綜合布線工程驗收規范》(GB50312-2007)規定要求;
l 具備應用軟件、數據庫部署和運行的功能;
l 具備圖形數據運算和紙質圖件產出的功能;
l 具備服務器、網絡設備安裝的環境;
l 具備紙質圖件彩色掃描和輸出的功能(A3和A4紙);
(2)系統組成
主要由服務器、交換機、圖形工作站、數碼復合機、掃描儀及相關配套設備組成。
4.5.配套環境
提供包括場所、照明、電力、通信、消防、坐席等設施在內的綜合配套環境,實現與省、市、縣區日常震情會商、宣傳教育、地震演練、應急響應等的場所需求。
(1)基本功能
l 會議場所照明應遵循GB 50052-2009《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34-2004《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l 場所防雷應遵循IEC-1024《建筑物防雷》和IEC-1312《雷電電磁脈沖的防護通則》標準;
l 滿足日常震情會商、宣傳教育、地震演練、應急響應等的場所需求;
l 具備良好的通風和采光環境;
l 具備一定數量的會議配套桌椅;
(2)基本構成
主要由會議室、控制(臺)室、坐席、通信、照明、消防
、等組成。
相關設施設備的品牌、價格及裝修價格由承建單位提供。
備注:1、為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保障羅平縣地震局互聯互通項目建設按照“設備一流,技術先進,功能完善,性能穩定,安全保密”,該項目的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裝修、售后服務等由一家公司完成,不得分包。
2、保證使用的設備能與國家局、省局及縣(市、區)局地震部門完好對接。
祥見附件:一、效果圖
二、系統集成示意圖
三、主要設施設備及具體的技術要求
五、
供貨期: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含安裝調試)
六、談判保證金:
金額:壹萬元(在報名領取談判文件前交清,以轉賬方式繳納,現金不受理)。
收款單位:羅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財務室)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羅平支行
賬 號:5300-1647-4360-5100-4680
聯系電話:0874-8268258
七、供應商應具備的報名資格條件: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生產企業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能滿足完成本采購項目供貨要求并具備以下資質證件:
1、經銷商或生產廠家在報名購買談判文件時必須提供涵蓋本采購項目內容的注冊有效的營業執照、年檢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相應身份證,相關行業資質等證書,產品檢驗合格(主要設備)的報告書等副本原件。
2、談判保證金繳納收據。
3、提供由檢察機關出具的自本采購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前三年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企業所在地)原件。
4、生產廠家參加談判的,需持有生產廠家開具的證明書;經銷商參與談判的需提供生產廠家的產品(系統主要設備)唯一授權書原件。
注:以上資料報名時須提供原件核查,復印件一套作為報名資料加蓋公章,裝訂成冊交由采購代理機構備查。
八、資格審查:
本項目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接收談判文件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談判文件中按談判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資格證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印章,并攜帶原件備查。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參加本次競爭性談判的談判資格或成交資格被取消。
九、報名及談判文件發售時間、地點:
1、時間: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節假日除外)。
2、地點:羅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大廳
3、談判文件售價: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談判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談判時間及地點:
1、談判文件遞交時間:2016年8月3日14時30分;
2、談判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8月3日15時00分;
3、談判時間:2016年8月3日15時00分
4、談判地點:羅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開標廳)
十一、本次采購活動中,各供應商的安全自行負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談判結果公示期滿后,成交供應商在采購代理機構的協助下與采購人簽定政府采購合同,合同簽定后成交供應商需按時供貨,并負責對采購方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在采購人組織、代理機構配合驗收合格后,由采購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扣除質量保證金)。
采 購 人:羅平縣地震局
地 址:羅平縣人民醫院背后
聯 系 人:張洪筆 聯系電話:0874-8218156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羅平縣萬峰路4號(三樓)
聯系人:熊瑞敏 聯系電話 :0874-8219475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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