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玉溪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心警用摩托車、兩輪摩托采購項目 ,采購人為玉溪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心,項目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采購代理機構為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已具備公開招標條件,歡迎符合資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1 項目名稱:玉溪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心警用摩托車、兩輪摩托采購項目;
2.2 招標編號:云旺招字 YX-ZFCG2016-006;
2.3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4 招標范圍:(1)、兩輪摩托車(警用)100輛,包含警用頭盔含通藍牙對講系統100個、購置稅、保險、上牌費;(2)、兩輪摩托車(民用)15輛,包含頭盔15個、購置稅、保險、上牌費(詳見第四章 采購需求及技術要求);
2.5 質量要求: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標準執行,滿足相關標準及采購人要求;
2.6 采購預算:2779575元(貳佰柒拾柒萬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2.7 交貨期:簽訂合同后20個日歷天。
2.8交貨地點 :玉溪市交警支隊(按采購人指定地點)。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供應商資格規定的;
3.2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具備有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中能滿足本次招標所要求的相關業務;
3.3 投標供應商均須提供所投車輛經營授權或長期銷售代理證書,保證所提供的車輛均為原廠正品,且所有產品符合有關質量標準,并在質保期內能免費快捷的提供相關的售后服務。
車輛的經營授權或長期代理證書是指:如果投標供應商不是制造廠家的,須提供制造廠家或中國總代理出具的、車輛經營授權長期代理或經營證書的復印件;也可提供制造廠家或中國總代針對本次投標予以支持的、正式的授權書原件,則同時提供授權人出具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承諾的書面證明。
無論是長期經營授權或臨時授權,均需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否則視為無效授權。
3.4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3.5 投標人或投標人所代理的品牌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2個及以上類似銷售業績證明材料;(提供合同協議或中標通知書或甲方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
3.6在玉溪市各縣區設有長期的維修點。
注:1、所售車輛必須為全新,(具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并附帶齊全的隨車工具、備件等,售車發票由成交供應商一并出具;
2、成交方須辦理車輛上牌、保險、驗證等免費辦理手續;
3、成交方必須履行國家有關摩托車產品售后服務規定或按生產廠家向社會公布的售后服務承諾;
3.7提供檢察機關出具有效期內的的無行賄犯罪的告知函(查詢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0月 27 日至2016年11月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玉溪辦事處(玉溪市紅塔大道40號建銀廣場新區5幢1單元202室)持資格要求中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所投車輛經營授權或長期銷售代理證書,提供以上原件的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人報名的)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人民幣壹仟元整 (¥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11月 17 日上午09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8 時 30分時至 9 時 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玉溪市紅塔區秀山路延長線下段保安大廈主樓3樓開標廳302)。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玉溪政府采購網、云南省政府采購網和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采購人:玉溪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5幢1單元202室
郵編:653100 郵編:653100
聯系人:馮警官 聯系人:張師、范師
傳真:0877-266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