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縣舊城鄉雙龍溝、稗子地溝泥石流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經云南省國土資源廳以云國土資環(2016)39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施甸縣國土資源局,招標代理機構為 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及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云南省保山市施甸縣舊城鄉;
2.2項目概況:項目預算總投資745.42萬元 ,本次招標規模:一標段507.86萬元,二標段10.21萬元;
2.3工 期:總工期140天;
2.4招標方式:公開招標,資格后審;
2.5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冊;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2個標段(合同段)。
標段 |
項目名稱 |
第一標段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縣舊城鄉雙龍溝、稗子地溝泥石流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標(二次) |
第二標段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縣舊城鄉雙龍溝、稗子地溝泥石流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招標(二次)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第一標段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標資格要求申請人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的獨立法人;
3.1.2.項目經理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或貳級以上建造師資格,且必須注冊在本單位(不接受臨時建造師);
3.1.3.擬派項目經理不能有在建(或待建)工程;
3.1.4.投標申請人具備承擔該治理工程項目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在施工機械設備、人員、資金、技術、良好信譽等方面有執行上述治理工程項目的能力;
3.1.5.本次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
3.1.6.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資格申請;
3.1.7.為本招標項目的設計人、招標人或者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參股的,其投標文件無效。
3.2第二標段投標人資格要求:
3.2.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2.2 具備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
3.2.3 業績要求:近3年應至少完成過2項及2項以上類似項目業績,并提供證明材料。
3.2.4 訴訟和履約要求:申請人近3年沒有在監理合同履約方面介入訴訟案件并敗訴;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3.2.5項目總監:擬派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且須注冊在本單位,近3年至少擔任過一項類似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并提供證明材料。
3.2.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總監業績證明材料須是能夠反映總監理工程師,否則不予認可。
4.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申請人于2016年 11 月 15 日至2016年 11 月 21 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保山辦事處(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城南盛世水景步行街東一區28-29號)由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持證件及單位介紹信獲取招標文件。
4.2.第一標段:招標文件1200元,圖紙每套售價600元,售后不退。
第二標段:招標文件600元/份 ,售后不退。
4.3.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第一標段投標申請人應提供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1)營業執照副本;(2)資質證書副本;(3)安全生產許可證;(4)組織機構代碼證;(5)稅務登記證;(6)項目經理建造師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7)項目經理身份證;(8)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需同時提供身份證原件);(9)檢察機關開具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開具時間需在公告發布之后);(10)企業到項目所在地(施甸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開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11)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注:已辦理“三證合一”的不用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第二標段投標申請人應提供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1)營業執照副本;(2)資質證書副本;(3)組織機構代碼證;(4)稅務登記證;(5)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注冊證;(6)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身份證;(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需同時提供身份證原件);(8)檢察機關開具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無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開具時間需在公告發布之后);(9)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注:已辦理“三證合一”的不用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5.投標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及地點: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16年 12 月 8 日 9 時 00 分,地點為: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號開標廳。
5.2.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開標地點為: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號開標廳。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4.投標人在投標前務必認真閱讀《招標文件》全部內容;《招標文件》如有變更,將主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投標人。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云南省國土資源廳網、保山市國土資源局網及施甸縣國土資源局網上發布。
注:本次招標公告僅在上述網站上發布,其它網站轉載無效。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施甸縣國土資源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縣甸陽鎮
聯 系 人:郭維闖
聯系電話:13577500230
招標代理機構: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城南盛世水景步行街東一區28-29號
聯 系 人:李洪偉
聯系電話/傳真:0875-2129753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