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玉溪市檢察院新建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空調、熱水、新風系統采購項目 ,采購人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檢察院,項目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采購代理機構為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已具備公開招標條件,歡迎符合資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名稱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玉溪市檢察院新建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空調、熱水、新風系統采購項目;
2.2 招標編號:云旺招字 YX-ZFCG2017-001;
2.3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4 招標范圍:玉溪市檢察院新建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空調、熱水、新風系統采購項目(具體參數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 采購需求及技術要求)。
2.5產品質量要求:質量標準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投標人應當提供全新、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和滿足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標準以及有生產廠家質量合格證明的服務及貨物。
2.6 采購預算價:采購預算價為¥300萬元。投標人的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預算價,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2.7 項目工期:簽訂合同后60天內完成本項目供貨及安裝調試。
2.8項目地點:玉溪市紅塔區南北大街延長線(招標人指定地點)。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或組織,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滿足本采購項目;
3.2具有本項目生產、供應或實施能力的生產企業或授權代理商,投標人若為授權代理商(授權經銷商),須提供生產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同一品牌針對本項目只能有一個授權代理商(授權經銷商));
3.3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其以上資質,且年檢合格;
3.4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5項目經理貳級(機電專業)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身份證(原件);
3.7技術負責人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
3.8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3-2015年的財務報表;
3.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10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來(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過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指合同金額或中標金額在50 萬元以上的辦公樓變頻多聯空調工程);
3.11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檢察機關出具有效期內的的無行賄犯罪的告知函(查詢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
3.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如投標人提供的證件不真實或提供假證,其投標將視為無效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 1 月 16 日至2017年 1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紅塔大道40號建銀廣場新區5幢1單元202室)持資格要求中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
原件(授權委托人報名的)并提供投標產品彩頁樣冊與生產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原件并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人民幣壹仟元整 (¥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 2 月 9 日下午 15 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14 時 30 分時至 15 時 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紅塔區秀山路延長線下段保安大廈主樓3樓開標廳)。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玉溪政府采購網、云南省政府采購網和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采購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檢察院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紅塔區南北大街延長線 地址:玉溪市紅塔大道40號建銀廣場新區5幢1單元202室
郵編:653100 郵編:653100
聯系人:彭師 聯系人:張師、范師
電話:0877-6280152
傳真:0877-266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