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省市規范性文件規定,就澄江縣澄江縣第二中學異地搬遷建設項目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編號:云旺招字 YX-ZFCG2017-003)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方式選擇項目合作投資人,特邀請有興趣、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現將招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招標條件
澄江縣第二中學異地搬遷建設項目已由澄江縣發改局《關于澄江縣第二中學異地搬遷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調整報告的批復》(澄發改發〔2015〕76號)文件批準建設,財政局批準二中異地遷建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選擇項目合作投資人。目前征地、規劃、地災礦壓、水保、環評、地勘、設計已完成,地勘及施工圖審查已完成、施工場地已經基本達到“三通一平”,具備施工條件。本項目實施機構(采購人)為澄江縣教育局,擬通過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方式選擇項目合作投資人。
2.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澄江縣第二中學異地搬遷建設項目合作投資人
2.2 項目編號:云旺招字 YX-ZFCG2017-003
2.3 工程概況:
1、新建校舍總建筑面60194.05㎡,其中:(1)教學樓3棟建筑面積16998.1㎡;(2)學生宿舍3棟(男生2棟、女生1棟)建筑面積17122.4㎡;(3)教師宿舍2棟建筑面積7222.9㎡;(4)綜合實驗樓1棟建筑面積5347㎡;(5)書院1棟面積1880.9㎡;(6)食堂1棟建筑面積4533.8㎡;(7)教研中心1棟建筑面積3523.3㎡;(8)風雨操場建筑面積2216㎡;(9)看臺建筑面積427㎡;(10)公廁、發電機用房、水池水泵用房等建筑面積764㎡。
2、室外工程包含:(1)室外體育運動場、籃球場;(2)綠化;(3)廣場、道路、停車場;(4)雨水收集系統、給排水工程、供電工程等。
2.4項目投資:本次實施范圍暫估投資額約1.8億,項目最終投資以政府審計結果為準。
2.5 建設內容:教學及輔助用房、辦公用房、師生食堂、學生宿舍、教師值班房、學校運動場、道路、綠化、雨水收集系統、給排水工程、供電等及相關附屬設施。
2.6建設完成期限:從雙方簽訂《施工合同》之日起到竣工驗收合格、結算交付甲方使用,12個月內完成。
2.7合作期限:雙方合作期限9年(含建設期12個月)。
2.8項目區位:項目區位于澄江縣龍街街道辦事處忠窯村委會趙莊村民小組以北牛市坡。
2.9項目采購范圍(融資建設內容):承接主體負責本項目的融資、投資,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開展項目的建設工作,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移交給采購人或采購人指定的承接主體。
2.10投融資綜合回報率上限價:6.4%(備注:投融資綜合回報率包括資金融資利率和項目投資回報率)
2.11項目投資回報周期:回報周期8+1年,計息時間從交付使用開始計息。
2.12支付方式: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分八年付清投資人應得的回報。
2.13承諾到位投資總額:約1.8億元。
2.14承諾首批資金到位時間:與招標人簽訂合作協議前5個工作日內,中標單位將首批資本金(工程準備金)最少按投資額1.8億的15%的現金打到招標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上,隨后按工程進度轉為建設資金。
2.15履約擔保:按投資額約1.8億的10%計取,允許以銀行保函形式提供。
2.16本次招標只設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承接主體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
(3)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
(4)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通過年檢或按要求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檢察機關出具近三年無犯罪記錄查詢;
(7)符合國家有關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政企分開的要求;
(8)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購買服務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9)承接主體應當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務的義務,認真組織實施服務項目,按時完成服務項目任務,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主動接受有關部門、服務對象及社會監督,嚴禁轉包行為。
3.2資質要求
3.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且合法存續的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
3.2.2 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與詳細需求:
(1)獨立投標人應同時具備與項目規模相匹配的投融資能力(資金實力)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并在資金、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與所投標合作項目相適應的融資、運作和施工能力。
(2)聯合體投標人:聯合體的組成滿足下列兩種方式:(1)聯合體完全由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組成,或(2)聯合體由一個具有投融資能力的企業與其他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組成。
(3)聯合體的組成數量不得超過3家,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3.3人員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具備貳級建造師資格且安全考核B證在有效期內,有至少1個從事建設類似項目相關經驗。
3.4財務狀況要求
(1)近三年(2013-2015年)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2)具有近3年(2014年至今)的完稅證明材料。
(3)具有金融機構提供的不低于項目投資額(1億元)的資金來源證明。
3.5業績要求
提供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國境內具有投資、建設或采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類似項目(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億元)的不少于2個(含2個)業績材料。
3.6信譽要求
商業信譽良好,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中無不良記錄,且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未被暫停或未取消,財產未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無被禁止市場準入情形。
3.7其他要求
3.7.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且承諾履行采購文件的各項規定;
3.7.2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3家,應符合本第3.1、3.2款規定的資格條件;
(2)社會資本在中標(成交)后,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聯合體的組成結構或職責及出資比例均不得變動。
4.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時間:自2017年3月9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 00分至11時 30分,下午14時 00 分至17時 30 分(北京時間,下同)。
5.2地點: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紅塔大道40號建銀廣場新區5幢1單元202室)報名并購買投標文件。
5.3報名:報名時需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到場并遞交下述資料的原件并提供一套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掃描或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5)稅務登記證(國、地)副本;
(6)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7)資質證書副本;
(8)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9)聯合體協議(聯合體適用)
(10)近三年(2013-2015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11)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材料。
備注:如企業已三證合一,則不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以聯合體參加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資料。
5.4售價: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2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郵購,郵費自負,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或者延誤不負責任)。
5.5未按規定獲取的投標文件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標人自負。
6.投標文件遞交
6.1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資格條件的投標人須按照本公告附件之《投標文件格式》編制投標文件,打印裝訂成冊(一正三副共四份,同時附電子光盤或U盤一份);
6.2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為:2017年 3月 30日9:00-10:00時;地點為:澄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玉溪市澄江縣鳳翔路北14號);
6.3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30日10:00時;
6.4 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開標地點:澄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玉溪市澄江縣鳳翔路北14號);
6.5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玉溪市政府采購網、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
我公司對其它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關系的任何法律責任。
8.聯系方式
采購人:澄江縣教育局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澄江縣鳳翔路北26號 地址:玉溪市紅塔大道40號建銀廣場新區5幢1單元202室
郵編:653100 郵編:653100
聯系人:王老師、吳老師 聯系人:張師
電話:0877—6916661 電話:0877-6280152
0877—6910038
傳真:0877—6911008 傳真:0877-2667378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