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水利局委托,對新平縣平甸河灌區、康之康河灌區、建興灌區、曼干灌區、長蟲山灌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單位參加該項目競爭性磋商。
2.1項目編號:WH-530400-2024-0027
2.2項目名稱:新平縣平甸河灌區、康之康河灌區、建興灌區、曼干灌區、長蟲山灌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服務項目
2.3服務內容:本次服務內容為新平縣平甸河灌區、康之康河灌區、建興灌區、曼干灌區、長蟲山灌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服務項目,本項目劃分五個包號,具體內容如下:
包一:服務內容:完成新平縣平甸河灌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圍繞評估事項可能存在的穩定風險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穩定性分析評估論證,確定不穩定隱患和問題的風險范圍和可控程度,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負責組織專家對成果文件進行評審,最終取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備案)。
包二:服務內容:完成新平縣康之康河灌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圍繞評估事項可能存在的穩定風險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穩定性分析評估論證,確定不穩定隱患和問題的風險范圍和可控程度,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負責組織專家對成果文件進行評審,最終取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備案)。
包三:服務內容:完成新平縣建興灌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圍繞評估事項可能存在的穩定風險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穩定性分析評估論證,確定不穩定隱患和問題的風險范圍和可控程度,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負責組織專家對成果文件進行評審,最終取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備案)。
包四:服務內容:完成新平縣曼干灌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圍繞評估事項可能存在的穩定風險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穩定性分析評估論證,確定不穩定隱患和問題的風險范圍和可控程度,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負責組織專家對成果文件進行評審,最終取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備案)。
包五:服務內容:完成新平縣長蟲山灌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圍繞評估事項可能存在的穩定風險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穩定性分析評估論證,確定不穩定隱患和問題的風險范圍和可控程度,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負責組織專家對成果文件進行評審,最終取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備案)。
注:詳細清單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采購內容及要求”,采購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保留對以上磋商范圍及編制要求調整的權利,成交人需配合采購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為索賠、調整成交價的理由。
2.4最高限價:包一:12萬元;包二:9萬元 ;包三:10萬元;包四:10萬元;包五:11萬元。
2.5項目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6服務質量要求:成果質量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相關標準和規范,確保編制成果資料完整、真實準確、清晰有據,并通過技術審查及主管部門審批(備案),提交審定成果。
2.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
2.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2.9標段(包號)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五個包,可兼投但不得兼中。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至今任意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或損益表,下同)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時間不滿一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承諾書)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或相關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①提供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十二個月內(稅款所屬時期)任意2個月的稅務局稅收通用繳款書掃描件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掃描件或稅務局出具納稅情況的相關證明,依法免稅的,應提供依法免稅的相關證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2個月的供應商須提供承諾書;
②提供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十二個月內(費款所屬時期)任意2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繳款書掃描件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掃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繳款證明,依法免繳的,應提供依法免繳的相關證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2個月的供應商須提供承諾書;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等。供應商須提供書面聲明)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①供應商應信譽良好,無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②供應商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 www.creditchina.gov.cn)的 “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內。(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以采購代理機構開標當天查詢結果為準;
③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須提供玉溪市委政法委員會納入第三方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數據庫的證明材料。
時間: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方式:郵箱獲取。
售價:400元/包。
供應商可將項目名稱+報名資料(1)至(4)的掃描件+聯系方式發送至郵箱253852864@qq.com,由采購代理公司審核報名資料后即確認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后及時發回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電子版及其他資料:
(1)供應商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參加除外);
(4)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截止時間:2024年06月06日09時00分至09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護國路69號護國大廈B座18樓(開標廳)。
時間:2024年06月06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護國路69號護國大廈B座18樓(開標廳)。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玉溪市人民政府(http://www.yuxi.gov.cn/)上發布,采購人對此外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水利局
地 址:新平縣桂山街道新奎閣1號(新平縣水利項目規劃中心)
聯系人:吳老師
電 話:1860877585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護國路69號護國大廈9樓
聯系方式:1580884679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于天霞、劉蓉燕、江陳、舒瑞、李青
電 話:15808846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