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了《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11月24日,又印發了其釋義。《辦法》和《釋義》對專業工程發包提出了明確要求,即:“除單獨立項的專業工程外,建設單位不得將一個單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發包給專業承包單位。”
這就意味著,今后所有的招標行為都將更加嚴格地遵循“總承包招標”原則,工程施工現場將大幅減少多頭作業、多線管理狀況,現場管理秩序將進一步規范,工程質量也將得到有效提升。
背景:為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水平,住房城鄉建設部經過4個月的醞釀,決定自2014年9月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兩年的工程質量治理行動。本次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是一個系統工程,重點從六個關鍵方面發出六支利箭,鎖定工程質量目標:一是質量責任終身制,二是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三是健全工程質量監督和監理機制,四是大力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五是加快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六是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其中第二個關鍵方面就是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辦法》和《釋義》的出臺,對專業工程發包行為的規范,正是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要求的一項重大舉措。
變化:因國家原有關建設工程承發包有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單位單獨發包專業工程未作出明確界定,我市原有政策允許在特殊情況下,建設單位可以對裝飾裝修、幕墻、鋼結構、智能化系統、消防系統、通風空調、電梯以及單獨出圖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單獨發包。
《辦法》和《釋義》出臺后,我市城鄉建設委進行了轉發,要求除單獨立項的專業工程外,建設單位不得將專業工程單獨發包(專業及特種設備的采購、調試、檢測除外),必須包含在施工總承包范圍內。確需進行專業分包的專業工程,可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進行分包。若建設單位違反此規定,將按違法發包予以嚴厲查處。
此舉將有效避免建設單位把招標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等現象,也將促進施工現場管理水平的提升。責任主體更加清晰,施工現場只有單獨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平行的專業承包單位,質量安全責任更加清晰明了。監管線條更加清晰,避免了管理機構在一個工程中多線條執法的復雜性。承發包關系更加清晰,可以有效減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平行專業承包單位因交叉作業帶來的工程量、工程款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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