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省各級投資審批中介超市盡快建成并規范運行,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規范全省投資審批中介超市運行管理的通知》,要求盡快組織完成系統部署、平臺搭建、項目組織、人員配備和業務培訓等工作,確保中介超市按時達到運行條件。
中介超市是公開選取投資審批中介服務的統一平臺,是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內容。《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明確政務服務管理機構為本級中介超市的運行管理部門,并在人員、經費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確保中介超市正常運行,并通過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網上中介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對事項信息進行動態管理。
《通知》指出,全省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當對照各級政府投資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組織使用財政性和國有資金采購建設工程投資審批中介服務100萬元以下的項目,進入本級中介超市公開選取中介服務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由代理機構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中介服務機構。入駐全省中介信息管理系統的中介服務機構可在各級中介超市開展有關工作。同時,各中介服務機構要嚴格行業自律,建立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優化服務流程,規范執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為了規范管理,我省將實行中介服務星級評價和中介服務機構信用檔案記錄、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對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等違規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公開曝光并納入“黑名單”,清退出云南省中介超市。
《通知》要求,凡使用財政性和國有資金購買的中介服務項目,省和州市級采購單位必須在2016年3月31日前、縣級采購單位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全部進入本級中介超市公開選取。(來源:云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