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是市場經濟競爭條件下的產物,雖然我國的招投標工作已經開展很多年,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法規制度的相繼頒布實施,對規范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招標投標活動越來越多、市場容量越來越大,在招投標工作中依然存在著一些暗箱操作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其背后都隱藏著商業賄賂的腐敗現象,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格格不入。近年來,我國出臺了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等領域管理規范進行明確規定。然而,“年年審計、年年整改”的怪圈凸顯,雖然每次出具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但對其他企業難以形成震懾作用。一些主管干部頻頻插手招投標項目,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充當起“圈子”的構建者和保護傘。
投標單位多處違規竟然中標,招標單位不給說法難逃暗箱操作
例如2016年1月國內某大型石化企業所需原材料采購的招標過程中,中標人山東某化工企業存在違反多處招標文件規定的現象,在其余4家入圍人多次聯名反映該情況的前提下,招標單位并沒有給予任何答復,也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該供應商采取任何處罰方式,反而與其簽訂了合同,但合同份額卻為標的份額的30%,與當時給入圍人下發的“100%獨家供貨份額”嚴重不符。這種現象比比皆是,與公平公正公開的招投標環境相違背。試問,一個存在多處違規招標的化工企業為何能夠中標,而招標單位對于投標入圍企業反映的情況卻置之不理。不得不讓人懷疑這是一起明顯的招投標暗箱操作現象。可是,對于這種利益關系下的不公正的違規行為卻無人過問。難道我們的相關執法監管部門都是形同虛設?還是這些執法監管部門也從中嘗到了甜頭,因此對這些違規招投標行為視而不見?
招投標現場利益化已成趨勢違規亂象頻發
大型項目、大型國企、大額投資,與之相對應的本應是最嚴的招投標程序和監管,卻頻頻上演著“違規三部曲”:利益“圈子化”、程序“私人訂制”、監管“真空化”,給工程質量埋下隱患。突出表現在:規避招標、虛假招標、串通投標、圍標、串標、陪標等違法違規現象仍然存在,招投標行政監管能力有待增強,投訴處理機制尚不完善等。大型國企的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涉及多個領域,而這些領域往往隸屬于不同的行業主管部門,有關信息分散、封閉,實際操作中存在多頭管理、權責不明晰等問題,一定程度上提供了違規操作的機會。違規介入讓程序“為我所用”,一些領導干部親自或間接過問工程建設已成“公開秘密”,領導人員親友插手工程建設,招投標暗箱操作等現象十分嚴重。有的在準入要求上“量身定做”。“招標內容中會設定和項目有關的要求,很難從字里行間看出來問題。”但實際上基本等同于為特定的關系公司“私人訂制”。上述國企招標違規招投標的現象真是這一“私人訂制”的真實寫照。
違規招投標現象引發工程質量問題危害嚴重
近年來豆腐渣工程、問題工程層出不窮與招投標環節的種種亂象不無關系,而招投標制度之所以流于形式或被操縱,則源于監督的缺位和監管的乏力。為此,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招投標制度,約束權力,強化監管,斬斷操縱招投標的“黑手”。如若不然,就不能夠有效防止暗箱操作,亦不能解工程質量之憂。招標制度的本意是通過公開競爭防止暗箱操作,但如今的建筑工程項目違法招投標亂象真令人擔憂。投標亂象的背后隱藏了什么?項目的安全性有保障嗎?豆腐渣工程層出不窮,是偶然還是必然?從項目開始的招投標可以看出。按此模式,公司要承包項目,首先想的就是打通關節。但項目就那點錢,“打點關系”早已花了不少,要賺錢只能從項目中“摳”了。本來幾百萬的項目,結果只花幾十萬就修好了,質量能有保障嗎,不出問題才怪。因此,違規招投標背后帶來的是更多的關乎國計民生的工程項目的質量問題,這最終帶來的嚴重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而最終受害的卻是無辜的老百姓。因此,違規招投標現場一日不除,工程質量問題的危害和隱患就一直存在。
招投標相關領域必須規范和加大監管執行力度
相關業內人士認為招投標領域腐敗頻出的一大原因在于執行環節,應將執行環節標準化、規范化。我們希望各地有關執法監督部門能夠重點加強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嚴格控制招標人設置明顯高于招標項目實際需要和脫離市場實際的不合理條件,嚴禁以各種形式排斥或限制潛在投標人投標。同時能夠全面落實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責任制,強化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并依法加大對建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并將其不良行為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曝光。在嚴肅懲處違規單位和個人的同時,制度健全及落實是防腐關鍵點,比如將“重審批輕監管”逐步轉變為“寬準入嚴監管”,構建“標前+標中+標后”全程化和“體內+體外+社會”立體式的監管體系,強化制度和執行等環節齊抓共管。使我國招投標市場環境能夠多一些公平公正,多一些干凈,進而促使我國的各類工程質量多一些安全。(來源:中國焦點網 責任編輯: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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